Post By:2020/6/29 8:27:28
2020年6月27日傍晚,即墨交警高新区中队执勤交警在龙泉路巡逻时,发现一辆鲁UBY397号客车有超员嫌疑,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。经检查,该车核定载人数为9人,实载16人,属于严重超员。
经询问得知,驾驶员周某辉(男,33岁,莱西市河头店镇人)称其老板接送绿化工人干活,冒着被查处的危险多拉了几个人,没想到被交警查扣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之规定,对周某辉超过核定载人数的20%以上作出罚款200元,记6分的处罚,并对车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,讲明乘坐超员车的危害,随后责令驾驶员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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